由我司技术负责人苏忠高与福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编制的《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(SMA)施工技术规程》和《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规程》两本规程,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,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。
附:http://www.fjjs.gov.cn/Xsgl/Wzxs/tabid/156/ArticleID/34558/Default.aspx
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《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规程》的通知
闽建科[2013]15号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公用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:
由福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、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《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规程》,经审查,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编号为DBJ/T13-69-2013,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。原标准《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规程》DBJ13-69-2005同时废止。在执行过程中,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。
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3年3月11日
发布时间:2013年03月11日
附:http://www.fjjs.gov.cn/Xsgl/Wzxs/tabid/156/ArticleID/34557/Default.aspx
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《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(SMA)施工技术规程》的通知
闽建科[2013]14号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公用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:
由福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、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《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(SMA)施工技术规程》,经审查,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编号为DBJ/T13-54-2013,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。原标准《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(SMA)施工技术规程》DBJ13-54-2003同时废止。在执行过程中,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。
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3年3月11日
发布时间:2013年03月11日